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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人:化学化工学院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6日 00:00 | 点击数:

公 示

根据《宿州学院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校人字〔2011〕6号)文件或《宿州学院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校人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述职,化学化工学院职称评定工作小组审核、评议、量化计分,现将我院2016年度拟推荐到学校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予以公示,名单按分数由高到低如下:

教师系列:李沙沙、武永军、周侠、李晓玲。

辅导员任职资格由学生处审核,辅导员系列:郭萍倩。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推荐名单:胡崇举、张德谨、胡雅琳、张萍花。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化学化工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月6日—1月12日

联系电话:2871072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