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宿州学院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校人字〔2011〕6号)文件或《宿州学院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校人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述职,化学化工学院职称评定工作小组审核、评议、量化计分,现将我院2016年度拟推荐到学校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予以公示,名单按分数由高到低如下:
教师系列:李沙沙、武永军、周侠、李晓玲。
辅导员任职资格由学生处审核,辅导员系列:郭萍倩。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推荐名单:胡崇举、张德谨、胡雅琳、张萍花。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化学化工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月6日—1月12日
联系电话:2871072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