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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守则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0日 09:50 | 点击数: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发挥实验实训室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守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在我院实验实训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自觉执行。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建立安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每个实验实训室均设安全员一名。

三、实验实训室内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必须齐全,绝不可挪做它用。

四、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对压力容器、各种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和管理。

五、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六、实验实训室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门窗、桌、椅、柜、墙壁、地面等无积尘、蛛网等。

七、每次实验结束,都应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实验实训室清洁。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液,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倒。离开实验实训室时须关好门窗、水源、电源。

八、各实验实训室要配合保卫部门定期对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