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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2日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训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并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等问题,综合锻炼并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使用工具、绘图、实验、实习、观察、记录、计算、设计、总结等能力,从而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加强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红艳

副组长:徐基贵 史洪伟

员:周丹红 李晓玲 刘程成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组织选题及开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验收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书下达及开题报告的撰写。

1. 选题原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审定。

2. 选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并填写《宿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论文(设计)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教研室讨论和院长审定后生效;选题目录向学生公布,实施教师、学生双向选择。

3.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确定以后,应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4. 学生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并填写《宿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老师要认真组织开题报告会,邀请相关研究领域的其他指导老师参加开题报告会。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 按规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课题,填写《宿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和《宿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支持、指导学生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课题。

2. 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关。

3. 按任务书的要求制订指导计划,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等有关方面帮助学生作好准备;

4. 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关心学生,排除各种干扰。

5. 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6.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提出全面修改意见,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7. 按规定认真填写《宿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论文(设计)质量,在《宿州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导师评审表》中公正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和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8. 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两天交领导小组验收。

9. 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育人放在首位。

、对学生的要求

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同学间团结协作、相互关心,保质保量地完成《宿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 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3. 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

4.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缺席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按《宿州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处理,并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5. 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6.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时,应按《宿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装订成册,连同相关资料交指导教师评阅。

7. 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时间安排

1. 选题、论证及开题阶段:2018916日前完成选题,20181028日完成选题论证及开题工作。

选题的性质、难度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题目可以来源于教师的科研项目(非教研)、大学生的科研立项项目、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也可以自行拟题。论文(设计)的主要完成过程为实验、实习、实训、工程实践、社会调查、其他实践及理论研究等,其中完成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的题目不能少于50%。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也可由学生自拟,指导教师应对题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严格把关;二级学院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需严格审定及论证论文题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并将选题结果统计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后原则上不得再更改题目。

公布论文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及学生选题结果,填写《宿州学院本科学生论文(设计)选题统计表》。指导教师填写《宿州学院本科学生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将《宿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手册》发给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质性工作,包括查阅文献、收集资料、进行实验仪器、药品等准备工作。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宿州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0181030日之前教研室开展毕业论文的前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选题过程,如选题的科学性、可行性、题目的来源等)。

2. 20181029日至2019430日(实施阶段)

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整理实验数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提纲、初稿。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实施过程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经常和学生联系,了解论文(设计)进程,及时指导学生解决问题,并填写指导记录。

20181231日之前,教研室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和学生开展毕业论文的情况)。

3. 201951日至2019526日(修改、评阅及答辩阶段)

按照《宿州学院本科学生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论文(设计),完成论文的修改,并将打印稿提交给指导教师,学院确定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老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从格式、内容上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客观地给出评价;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答辩资格审查表,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答辩资格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修改,否则不予参加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对答辩过程要严格把关,答辩结束后及时公布答辩结果。

对于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提供二次答辩机会,时间可适当延长。

学院于答辩后一周内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评选出来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及论文(设计)电子版报教务处。

4. 2019527日至2019531日(归档阶段)

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评选出来的优秀本科论文(设计)名单及论文(设计)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不及格论文统计表、本科学生发表获奖论文统计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一览表、书面总结等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归档材料分为两类,一是各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运行工作的相关材料,二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归档以学生为单位,一人一档。

5. 2019610日之前(后期检查阶段)

教研室组织后期检查(重点检查答辩、归档情况、成绩录入等)。

六、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

1. 我校大学生论文复制比检测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必须采用该系统全库检测。

2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继续实施相似性检测工作,所有本科毕业论文均需检测;实物作品或软件开发类的毕业设计不需参加检测,其余毕业设计均需参加复制比检测;以汇报演出、策划方案等新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的工作方案、各个环节的评价标准和具体情况来认定是否需要进行复制比检测。

3. 根据《宿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53 号)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实施检测,对于30%≤初次检测重复率≤60%的论文(设计),不允许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一次答辩,可在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并经二次检测合格后,再参加各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各二级学院不得将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放在一起同时进行),二次检测仍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判定为不及格;初次检测重复率>60%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允许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4. 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初次检测由二级学院通过各学院检测子账户自行检测;对于需要进行二次及以上检测的论文(设计)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论文(设计)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复制比检测人员和教务处检测人员通过学校检测账户进行检测;

5.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始前,请各学院报送《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鉴定学生人数统计表》,并在答辩前两天按照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到教务处领取检测篇数。

6.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业期限内,参加规定时间的复制比检测,通过检测后由各学院组织学生答辩,并完成这部分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存档工作。

7. 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的几种情况说明

1)学生自己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若不是最终版本或由于学生自己其它失误造成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不过的,由学生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若因指导教师操作失误或工作疏忽,未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版本提交给二级学院查重,造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超过60%,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位授予的,将给予该指导教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减该指导教师指导本学生的三分之一工作量,并给予学生一次补测机会;

3)若因指导教师指导不力,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超过60%的,将扣减该指导教师指导本学生的一半工作量,并且不再给予学生补测机会;

4 对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初次检测没有通过的学生论文,各二级学院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人员不得私自进行二次检测,若私自检测学校将给予该检测人员全校通报批评处分,且该检测结果予以作废;

5)各二级学院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人员需保持高度责任心做好复制比检测工作,若由于工作疏忽或不认真等原因造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不过或其他影响的,由该工作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七、几种情况的补充说明

1.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扩充成毕业论文,但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指导教师为论文作者之一;

2)学生必须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

3)学生毕业论文需在该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使之符合我校毕业论文的格式和要求,并将论文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检测论文复制比,在人工剔除引用本人该文献之后达到学校复制比的有关要求方可。

4)学生应将发表论文复印件、毕业论文和二级学院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同装入毕业论文档案袋存档。

2. 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取等级制,共分为五级,优秀(90≤优秀≤100)、良好(80≤良好<90)、中等(70≤中等<80)、及格(60≤及格<70)、不及格(不及格<60);

3. 对于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学生按考试作弊处理,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者,学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学校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制比检测全部免费。